(1)危廢定義
危險廢物,簡稱危廢,根據2016年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定義,危廢為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感染性等一種或多種危險特性的或者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的固體廢物或液體廢物。隨意排放、存儲的危廢在雨水、地下水的長期滲透、擴散作用下,會嚴重污染水體和土壤,并通過攝入、吸入、皮膚吸收、眼睛接觸等方式引發毒害,或引起燃燒、爆炸等危險性事故,長期接觸包括重復接觸則有一定概率導致中毒、致癌、致畸、致變等。鑒于危廢對環境及人體的危害,危廢處理是環境保護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必須經由有資質的企業或機構妥善安全處理。2016年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的危險廢物類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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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廢處理方式
我國危廢處理方式主要有資源化和無害化兩種。資源化一般是指對被界定為危險廢物但是具有較高再利用價值的危廢進行回收利用的處理方式。無害化一般是指對危廢進行一系列的處理,暫緩或消除其對環境或人體危害性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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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廢無害化處理技術包括物理法、化學法和固化/穩定化等,最終處置方式包括:土地填埋法、焚燒法、堆存法、土地耕作法、深井灌注法和海洋處理法等。目前土地填埋法和焚燒法是大多數國家最終處理固體廢物的重要方法,也是最終處理危廢的常用方法。土地填埋法具有處理量大、能耗小的優點,但建設要求嚴格,資金需求量大,且因占用土地資源面臨選址難的問題,該處置方法減量化和資源化效果差;相比之下,焚燒法的減量效果好,但投資運營成本高,依賴于國家補貼,最終產生的飛灰、爐渣仍需填埋處置。
危險廢物多具有雙重性,同一物質在特定環境下是危險廢物,而在另一環境下可作為再生資源循環利用。危險廢物資源化處置可通過物理或化學反應,將廢物直接作為原料進行利用或者對廢物進行再生利用。危廢的資源化處置方式在保護和改善環境的同時提高了資源利用效率,有效解決了危廢處理能力不足與資源短缺的難題,實現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共贏。所以,資源化必將是危廢處理行業倡導先行的處置方式。
但目前來看,我國資源化處置技術相對落后,資源化處置利用不徹底,相關政策配套不完善,目前危廢資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向集中在從危險廢物提取貴重金屬方面。但是隨著危廢安全處置的監管愈加嚴格,處置企業之前需要付費購買高品位金屬含量危廢的現象正在得到扭轉,危廢的資源化綜合利用由于其資源循環利用的節約性以及避免后續處置負荷和二次污染的環保性,必將成為危廢處理處置的發展方向。
(3)我國危廢處理行業發展情況
我國危廢處理行業起步較晚,前期行業監管重視不足,危廢處置技術及經驗欠缺,符合環保標準的處置中心較少,處置設備相對落后,缺乏設計、管理和運行,危廢整體處置率較低,使得行業市場規模較小。但隨著危廢產生量的不斷激增,工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矛盾的日益突出,迫于改變環保污染現狀的需求,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支持危廢處理行業的發展,逐步健全的法律體系和日趨嚴格的監管力度助推了危廢處理行業快速健康發展。
我國危險廢物主要來自工業廢物、醫療廢物及其它廢物。從統計情況來看:產生量最大的為工業危險廢物,占全部危險廢物產生量的70%以上,其次為醫療廢物,約占14%。
我國2014年危險廢物來源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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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危廢處理行業資源化整體現狀仍有待提高,不同細分行業表現差異較大,危廢資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向集中在從危險廢物提取貴重金屬方面,而對于其他資源利用價值較小的危廢資源化處置技術復雜、處理難度高,而且對于產生危廢的企業帶來一定的成本負擔,發展較為緩慢。
根據環保部發布的《2016年全國大、中城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年報》(“以下簡稱《防治年報》”),2015年,全國246個大、中城市工業危廢產生量達2,801.8萬噸,其中,綜合利用量1,372.7萬噸,處置量1,254.3萬噸,貯存量216.7萬噸。工業危廢綜合利用量占利用處置總量的48.3%,處置、貯存分別占比44.1%和7.6%,有效地利用和處置是處理工業危險廢物的主要途徑。
工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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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2015年各省(區、市)大、中城市發布的工業危廢產生情況如下圖所示,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排在前三位的省是山東、湖南、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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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2015年全國共利用危險廢物2,049.7萬噸,處置危險廢物1,174.0萬噸。2006-2015年全國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及利用處置情況如下表所示:
2006-2015年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及利用處置情況(單位:萬噸)
年份 | 產生量 | 綜合利用量 | 處置量 | 貯存量 |
2006 | 1084 | 566 | 289 | 267 |
2007 | 1079 | 650 | 346 | 154 |
2008 | 1357 | 819 | 389 | 196 |
2009 | 1430 | 831 | 428 | 219 |
2010 | 1587 | 977 | 513 | 166 |
2011 | 3431.2 | 1773.1 | 916.5 | 823.7 |
2012 | 3465.2 | 2004.6 | 698.2 | 846.9 |
2013 | 3156.9 | 1700.1 | 701.2 | 810.9 |
2014 | 3633.5 | 2061.8 | 929 | 690.6 |
2015 | 3976.1 | 2049.7 | 1174 | 8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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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2011年以來危廢產生量出現大幅增量,且每年都有大量的工業危廢未被及時安全處置,這些危廢的存在給生態環境及人體健康帶來了極大的風險。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工業企業的增多,2016年我國工業增加值已達到24.79萬億,危廢的產生量也呈現逐年上升態勢。目前雖然危廢處置市場參與企業眾多,但整體規模和生產能力偏小,危廢處置范圍有待擴大,處置技術有待提升,危廢處理能力和危廢產量存量之間存在較大缺口。
(4)特殊危廢——煉油廢催化劑市場
催化劑在石油煉制過程中必不可少且用量較大,在使用過程中會因諸多原因導致其活性和選擇性下降而從裝置中卸出報廢,被卸出的廢催化劑含有鎳、釩等有毒有害金屬元素,這些元素多以氧化態存在,如處置不當遇雨水會轉化為離子態進入水體和土壤,對水體、土壤以及植被等造成污染;此外,粒徑較小的廢催化劑,遇風會進入大氣,形成可吸入顆粒物,是造成霧霾的原因之一,進而危及人體健康。
按照每煉制1噸原油消耗0.354kg煉油催化劑的標準測算,目前我國煉油行業每年產生19.15萬噸煉油廢催化劑,其中絕大多數采用填埋方式進行處理,僅有約10%的廢催化劑采用資源化方式處理。廢催化劑呈固態,填埋處置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資源,且其含有的鎳、釩等有毒有害金屬元素以氧化態存在,不會隨著填埋處置而自行消失,如填埋處置不當,會直接造成對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進而危及人體健康。廢催化劑的資源化處置方式達到減量化、無害化目的的同時實現了資源的循環利用,即將廢物循環回用至廢物產生單位,又可將廢物用來生產與其性質不同的其他基礎化工原料產品。資源化處置方式在保護和改善環境的同時提高了資源利用效率,所以,對廢催化劑的資源化處置方式會更受重視,是重點發展方向。
相關報告:智研咨詢發布的《2018-2024年中國危廢處理行業市場研究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
智研咨詢 - 精品報告

2026-2032年中國危廢處理行業市場運行格局及未來前景展望報告
《2026-2032年中國危廢處理行業市場運行格局及未來前景展望報告》共八章,包含中國危廢處理主要城市發展潛力及市場前景分析,中國危廢處理行業重點企業分析,“十四五”中國危廢處理行業發展前景和投融資分析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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