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上藥店試水到現在,我國醫藥電商經歷了探索期、啟動期、成長期3個階段,2017年底我國網上藥店總數達到693家,我國網上藥店行業進入發展期。
我國網上藥店發展歷程

資料來源:智研咨詢整理
一:探索期——配套政策缺失,醫藥電商曇花一現
1998年,首家網上藥店“上海第一醫藥”開業。1999年CFDA出臺《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禁止網上銷售處方藥和非處方藥,上海第一醫藥被迫關閉。
二:啟動期——互聯網藥品銷售政策出臺,醫藥電商獲得準生證
2004年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允許取得“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的企業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有償提供藥品信息等服務活動。2005年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又頒布了《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京衛大藥房獲得國內第一張醫藥電商牌照,標志著醫藥電商開始進入藥品零售領域。
三:成長期——數量增長較快,商業模式仍在探索
2012年,天貓醫藥館正式上線,2013年,網上藥店數量陡增到134家,誕生了七樂康、1藥網、開心人等一大批知名醫藥電商。2014年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2014年底我國網上藥店總數達到266家。2015年底我國網上藥店總數增長至393家,但大部分藥店沒有成熟的商業模式,還在不斷的探索,我國醫藥電商尚處于成長期。
四、發展期——網上藥店總數平穩期
2016年我國網上藥店總數為678家,到2017年底我國網上藥店總數為693家,隨著政策監管的日趨完善,國內網上藥店審批步伐放緩,行業進入發展期。
2010-2017年我國網上藥店數量走勢圖

資料來源: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我國網上藥店新獲證書企業名單
企業名 | 證書編號 |
江西瓷肌美妝連鎖藥房有限公司 | 贛C20170002 |
江西諾白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贛C20170001 |
北京達慧堂醫藥有限責任公司 | 京C20170002 |
合肥市普生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皖C20170002 |
三九新特(北京)醫藥有限公司 | 京C20160016 |
北京同仁堂連鎖藥店有限責任公司 | 京C20170001 |
自貢市康芝林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 | 川C20170001 |
徐州市廣濟連鎖藥店有限公司 | 蘇C20170003 |
商丘市康寶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豫C20170001 |
南京上元堂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 蘇C20170001 |
大慶福斯特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黑C20170003 |
南京九天藥房連鎖有限公司 | 蘇C20170002 |
廣州市億健通達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 | 粵C20170011 |
蕪湖張恒春大藥房有限公司 | 皖C20170001 |
深圳市歐健藥業有限公司 | 粵C20170005 |
廣東柏恩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粵C20170006 |
武漢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 | 鄂C20170002 |
河北德仁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 | 冀C20170001 |
哈爾濱百年一辰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黑C20170004 |
深圳市仁南大藥房連鎖有限責任公司 | 粵C20170008 |
深圳市平安福藥業連鎖有限公司 | 粵C20170009 |
天津市博愛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津C20170001 |
廣州博濟康之選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粵C20170004 |
北京瑞福康醫藥有限公司 | 京C20170003 |
深圳市國立堂醫藥有限公司 | 粵C20170010 |
深圳市杏林春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 | 粵C20170007 |
資料來源: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我國網售處方藥是否放開的政策幾經波折,尤其是是2018年4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在醫師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后,允許在線開具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處方。這讓互聯網售藥看到了曙光:放開網售處方藥變得可能。
我國網售處方藥相關相關政策一覽
時間 | 政策 | 內容 |
1999 年12 月28日 | 關于印發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 第二十條,暫不允許采用網上銷售方式銷售乙類非處方藥。2000 年6月《藥品電子商務試點監督管理辦法》部分省市開展網上非處方藥銷售試點。 |
2000 年9月 |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 允許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 |
2005 年9月 | 《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 | 可以在網上進行藥品交易,但只能銷售非處方藥。 |
2013 年10 月 | 《關于加強互聯網藥品銷售管理的通知》 | 零售單體藥店不得開展網上售藥業務,零售連鎖企業網上只能銷售非處方藥,并使用符合GSP 認證的藥品配送系統自行配送。 |
2014 年5月 | 《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 互聯網經營者可憑處方銷售處方藥,B2B 第三方交易平臺、藥品生產企業和藥品批發企業開展網上藥品購銷活動無需審批或備案;B2C 牌照不再審批采取備案制 |
2016 年5月 | - | 國家食藥監總局表示,試點過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臺與實體藥店主體責任不清晰、對銷售處方藥和藥品質量安全難以有效監管等問題,不利于保護消費者利益和用藥安全,因此決定結束互聯網第三方平臺藥品網上零售試點工作。 |
2017 年11 月14日 | 《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 擬規定“網絡藥品銷售者為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不得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向個人消費者銷售藥品的網站不得通過網絡發布處方藥信息”。 |
2018 年2月9 日 | 《關于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 目前可以放開的有條件的放開,比如通過第三方平臺向個人消費者售藥;不宜放開的暫時仍禁止,比如暫時仍禁止向個人消費者網售處方藥,禁止單體藥店網售藥品。 |
2018 年2月9 日 | 《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 | 第八條明確了“網絡藥品銷售者為藥品生產、批發企業的,不得向個人消費者銷售藥品。網絡藥品銷售者為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不得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國家有專門管理的藥品等。 |
2018 年4月28 日 | 《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 | 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經藥師審核后,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 |
從政策層面,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推動醫藥電商的發展,大力支持醫藥電商的發展,特別是在取消互聯網交易資格B、C證后,又取消了互聯網交易資格A證,意味著我國醫藥電商由審核制改為備案制,降低了審核門檻。
我國醫藥電商發展相關政策規范
時間 | 政策 | 內容 |
2005 年9 月 | 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 | 規定從事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必須經過審查驗收并取得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證書 |
2016 年12 月 | 全國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 | 鼓勵企業開展基于互聯網的服務創新,豐富藥品流通渠道和發展模式 |
2017 年1 月 | 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的通知 | 推廣應用現代物流管理技術,規范醫藥電商發展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中央制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取消互聯網交易服務資格的B、C 證審核 |
2017 年2 月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 | 推進互聯網+藥品流通,支持互聯網企業與藥品流通企業加強合作,推廣網定店取、網定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 |
2017 年9 月 | 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規定 | 取消互聯網交易A 證審核 |
2017 年11 月 | 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 “網絡藥品銷售者為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不得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向個人消費者銷售藥品的網站不得通過網絡發布處方藥信息”。 |
2018 年4 月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 | 鼓勵醫療機構應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后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 |
資料來源:智研咨詢整理
近年來我國政策層面醫藥電商迎來多輪“解禁”:先是取消醫藥電商B、C證,對網上藥店予以放行,接著是鼓勵“網訂店取,網訂店送”的新型配送方式,培育新型服務和新業態;再是各地試點電子處方和處方外流,為互聯網+醫藥提供了機會;最后連“含金量”最高的A證亦予以取消,醫藥電商全面解禁。
雖然我國醫藥電商行業政策或有反復,但大方向是比較確定的:互聯網+是醫藥流通行業發展的機會所在。
智研咨詢發布的《2018-2024年中國醫藥電商行業市場深度監測及投資機會研究報告》顯示:2017年醫藥電商直報企業銷售總額達736億元(不含A證),占同期全國醫藥市場總規模的3.7%。其中,B2B(企業對企業)業務銷售額693億元,占醫藥電商銷售總額的94.1%;B2C(企業對顧客)業務銷售額44億元,占醫藥電商銷售總額的5.9%。
2009-2017年我國醫藥電商市場規模走勢圖

資料來源:智研咨詢整理
智研咨詢 - 精品報告

2023-2029年中國處方藥行業市場研究分析及競爭戰略分析報告
《2023-2029年中國處方藥行業市場研究分析及競爭戰略分析報告》共十六章,包含中國處方藥行業重點企業競爭力與關鍵性數據分析,2023-2029年中國RX藥品市場的前景預測分析,2023-2029年中國RX行業投資戰略部署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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