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記錄儀又稱警用執法記錄儀或現場執法記錄儀。集數碼攝像、數碼照相、對講送話器功能于一身,能夠對執法過程中進行動態、靜態的現場情況數字化記錄,便于公安干警在各種環境中執法使用。
同時可進行4G無線視頻傳輸的智能執法記錄儀的應用場景更加廣泛,普遍應用于公檢法領域、各種室內外檢測場所等需要實時溝通的場景。
隨著國家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全面推進,嚴格執法為各執法機關實際工作中的重點。隨著移動互聯網及移動傳媒的快速發展,執法機構個別工作人員不文明執法的現象常被揭露出來,給正規執法造成惡劣的影響。各部委相繼出臺多項法律法規,規范執法的公平、公正、公開,在此大環境下,執法記錄儀行業快速發展。
一、發張歷程
1、起步期:(2008年-2010年)
為實現執法過程中的證據固定與執法場景記錄,最初執法人員采用普通民用設備如照相機、錄音筆或固定監控等傳統手段進行取證。傳統手段取證效率較低,完整性與準確性較差,數據容易丟失;各層級、各區域執法管理手段不統一,采集的執法數據存在差異,導致無法形成完整證據鏈條。隨著執法環境日益復雜,行政監管難度逐漸增大,取證難導致的執法矛盾突出、爭議大、公信力受挑戰等問題日益明顯。
為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消減執法矛盾,保護執法參與方合法權益,利用專用電子設備真實記錄執法場景成為各級執法機關的共識。自2008年初,國內供應商開始將第一代專業視音頻記錄執法裝備“執法記錄儀”推向執法任務重、壓力大、范圍廣、對象多、急需進行執法規范化建設的公安系統并陸續配備使用。
執法記錄儀行業起步階段,產品類型相對單一,以執法記錄儀為主;應用領域相對較窄,主要集中在公安系統內部;技術相對單一,以硬件為主,智能化和信息化程度相對較低;供應商以兼營為主,專注于執法記錄儀等執法裝備生產企業較少,且規模普遍不大。
2、成長期(2011年-2015年)
執法記錄儀產品經過將近三年時間在公安系統的使用摸索,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但也暴露出技術標準不統一,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無法充分滿足公安執法需求等問題。經過廣泛調研,2011年公安部組織起草并推行實施了《單警執法視音頻記錄儀》(GA/T947-2011)行業標準,首次統一了執法記錄儀技術標準,明確了執法記錄儀作為公安單警裝備的產品屬性,并規定產品必須經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合格后方可在公安系統銷售。
2013年,公安部交管局結合交警業務特點和執法規范化建設需求,頒布《交警系統執法記錄儀設備性能和后臺管理系統設計參考要點》及《交警系統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規定》,明確要求全國交警系統全面普及執法記錄儀,并配套采集工作站及電子證據平臺管理軟件。此舉大幅提升了執法記錄儀在交警系統的配備率,也使得執法記錄儀“全系統”的概念深入人心,引領了行業發展走向。受到交警系統帶動,執法記錄儀整體解決方案在公安各警種快速普及應用,執法記錄儀行業迎來了又一波的發展熱潮。
3、規范發展期(2016年-至今)
隨著移動通信、影音處理、無線寬帶、圖像識別、低照度可視、材料力學等技術的發展進步,作為執法記錄儀使用的主要行業主管單位,公安部注意到前一階段執法記錄儀技術發展趨勢及市場相關情況,并經過深入調研,將技術標準涵蓋范圍由單一執法記錄儀延伸至執法記錄儀、管理平臺及數據接口,并結合實際需求對相關技術標準做了調整。
在該過程中,執法記錄儀的應用在公安以外執法領域繼續蓬勃發展。要求各執法部門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各部委也紛紛發文響應,推動執法記錄儀在各自領域的快速普及。
執法記錄儀在公安系統的普及應用,取得了顯著成效,也為其他行業執法規范化工作的落實提供了重要示范與參考,將會極大促進相關企業在各類執法領域的有序發展。
二、現狀
日益復雜的執法環境,催生智能執法裝備及執法信息化系統的配備及升級需求;而穩健的公共安全財政支出,則為行業的發展提供有力經濟支持。
2009-2018年全國公共安全財政支出及增速

數據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公安部要求公安機關在110處警、消防管理以及案件勘查等6種場合必須全程實時記錄視音頻。2014年記錄儀市場容量48.69萬臺,到2018年執法記錄儀市場容量可達66.56萬臺,配套的采集工作站約為3.74萬臺, 2018年執法記錄儀行業市場規模達17.78億元。
2010-2018年執法記錄儀市場規模

數據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隨著我國依法治國整體進程的推進,交通、消防、城管、藥監、海關、鐵路、檢察院、法院等眾多執法群體都在學習公安的做法,執法規范化和信息化已經成為各執法領域的建設重點,非公安執法領域的普及度和配備率將持續提升。在執法領域之外,包括保險業、服務業、電力業、物流業、林木業、建筑業、制造業等亦逐漸普及使用。因此,智能執法裝備及執法信息化產品的應用領域將日益廣泛,產品應用領域多元化的趨勢將越來越顯著,市場容量外擴趨勢明顯。
三、趨勢
執法記錄儀的使用范圍已經由公安、交警延伸到了消防、衛生、城管和道路交通等多個管理領域。2015年3月國務院下發的文件要求2017年底所有的執法機關都要配備執法終端,說明使用執法執法記錄儀的單位在不斷的增加,采購需求也將增加。此外,需要“有信息記錄以保留信息糾紛證據”的單位,如:保險行業,林牧業等行業單位均未意識到這種需求,因此開拓非警用領域將會帶來銷售量的巨大增長。保守預計,未來5年內執法記錄儀行業年復合增速約在9.5%左右,到2024年市場規模約為29.8億元。
2019-2024年中國執法記錄儀行業市場規模預測

數據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相關報告:智研咨詢發布的《2019-2025年中國執法記錄儀行業市場現狀分析及發展前景預測報告》
智研咨詢 - 精品報告

2026-2032年中國執法記錄儀行業市場競爭策略及未來發展潛力報告
《2026-2032年中國執法記錄儀行業市場競爭策略及未來發展潛力報告》共六章,包含中國執法記錄儀行業重點區域分析,中國執法記錄儀行業企業經營分析,中國執法記錄儀行業投資機會分析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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