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報道,8月9日,浠水警方抓獲2名公安部督辦拐賣兒童案犯罪嫌疑人,令人詫異的是,犯罪嫌疑人竟是孩子的親生父母。據浠水警方介紹,8月初,公安部傳來一份協查通報,要求浠水警方查辦一起跨省拐賣兒童案。浠水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 “6•21”拐賣兒童案協查后,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在巡特警大隊和巴河派出所大力配合下,于8月9日下午將2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浠水轄區內首起拐賣兒童案件成功告破。
據悉,團風19歲男子高某與浠水20歲女子張某兩人是戀人關系,由于未到法定結婚年齡,兩人同居卻并未辦理結婚手續。一年前,兩人生育了一名男孩,高某則在浠水城區做外賣配送工作,張某在家帶小孩。去年底,張某發現再次懷孕,由于平時靠高某一個人掙錢,生活壓力比較大,遂商量孩子出生后賣掉賺點錢。今年4月,張某生下一名女嬰,兩人通過網上聯系到湖南人朱某,經其介紹將自己剛出生的女兒,以4.5萬元賣于他人。由朱某聯系到買家后,談好交易價格6.5萬元,在交易結束后,張某得4.5萬元,朱某得中介費2萬元。
本文采編:CY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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