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中國平安旗下的陸金所計劃退出P2P業務,公司已經開始申請消費金融相關牌照。目前,陸金所的P2P業務正在積極響應和配合監管“三降”要求,網貸業務正常運營,存量產品與客戶權益不受影響。
陸金所全稱上海陸家嘴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市場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9月在上海成立,注冊資本9.37億元,是平安集團旗下的互聯網財富管理平臺。
P2P業務曾經是陸金所的核心業務,隨著市場環境和監管要求的變化,陸金所不斷調整業務結構,目前P2P在陸金所的業務中占比已經較小。但陸金所的P2P平臺依然是行業絕對龍頭,截至2019年6月,陸金服(陸金所的P2P平臺)的綜合評級排名行業第一。陸金服的待還余額為984.3億元,排名第一,遠超第二名玖富普惠的480.1億元。
2019年6月全國P2P 行業頭部平臺待還余額統計

資料來源:智研咨詢整理
陸金所是一家集合財富管理、消費金融、機構交易平臺多種功能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公司,2017年陸金所在新加坡成立了陸金所國際,開展海外線上財富管理業務。目前,陸金所已形成集合陸金服、重慶金融資產交易所、深圳前海金融資產交易所、陸金所國際和平安普惠的“四所一惠”戰略生態圈布局。雖然P2P的業務比重已經大幅壓縮,但由于P2P的牌照遲遲未落地,潛在的監管風險影響了陸金所的上市進程。
陸金所背靠平安集團,作為國內的P2P行業龍頭,一直有上市計劃傳出,但由于網貸行業監管收緊、去杠桿和經濟下行導致風險暴露等問題,上市計劃一再推遲。2019年3月陸金所完成了C輪融資,投后估值達到394億美元。
2015-2019年陸金所的融資情況
時間 | 輪次 | 融資金額 | 投后估值 | 投資方 |
2015年3月 | A輪 | 4.85億美元 | 100億美元 | BlackPine Private Equity Partners、中金公司、鼎暉投資等 |
2016年1月 | B輪 | 12.16億美元 | 185億美元 | 騰訊產業共贏基金、中銀集團投資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香港)有限公司、民生商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等 |
2019年3月 | C輪 | 13億美元 | 394億美元 | 卡塔爾主權基金卡塔爾投資局(QIA)、香港全明星投資基金、春華資本以及日本金融公司SBI控股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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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 行業一直是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重點。是因為業務規模大,P2P行業累計成立平臺數達到6617家,峰值時整個行業貸款余額超過萬億元;因為涉及個人投資者,個人投資者風險判別能力有限,P2P平臺缺乏監管導致出現詐騙、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使個人投資者利益受損,進而成為社會問題的隱患。
2015-2018年中國關于P2P行業的監管政策
時間 | 監管政策 |
2015.7.14 | 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第一次以規范性文件形式對互聯網金融進行了規范 |
2016.4.13 | 銀監會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委聯合印發了《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 |
2016.8.24 | 銀監會等四部委聯合發布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 |
2016.10.13 | 國務院發布《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銀監會發布分項《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目的在于排查摸底,分類施策 |
2016.10.28 |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個體網絡借貸標準》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規范》 |
2017.2.22 | 《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正式出臺,明確了網貸資金存管業務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和實施標準,鼓勵網貸機構與商業銀行按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市場化原則開展業務 |
2017.6.29 | 央行聯合十七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網貸平臺制定整改計劃,從業機構存量不合規業務要逐步壓降至零,不得新增 |
2017.12.1 |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共同發布《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明確了“現金貸”業務開展的六大原則 |
2107.12.13 | 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地P2P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對P2P網貸整改驗收階段做出了具體、詳細的部署,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轄內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
2018.4.4 | 《關于加大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整治力度及開展驗收工作的通知》,P2P網貸平臺不得與金交所合作 |
2018.8.8 | 互金整治辦下發《關于報送P2P平臺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的通知》,要求網貸平臺將在雷潮中企圖逃廢債的借款人名單上報,整治辦將協調納入征信系統 |
2018.8.13 | 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開展P2P網絡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隨后發布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 |
2018.12.18 |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發布整治辦函[2018]175號《關于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范工作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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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幾年,針對網貸平臺的監管在持續進行,下發一系列文件對平臺提出整改要求,原計劃2018年6月底對符合要求的平臺進行備案,但實際上,截止到2019年上半年仍沒有網貸平臺獲得備案,且延期后并沒有給出新的時間表。監管部門一方面要求網貸平臺在備案前不增加規模,另一方面引導小型平臺主動退出。截止2019年6月底,正常運營的平臺數量降至864家,相比2018年同期減少1030家,下降幅度高達54.38%。
2018年6月-2019年6月全國正常運營的P2P平臺數

資料來源:智研咨詢整理
根據智研咨詢發布的《2019-2025年中國P2P理財市場競爭格局及投資風險預測報告》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上半年,國內P2P行業整體貸款余額從2018年6月的10229億元降至6871.2億元,下降趨勢仍在持續。作為行業龍頭的陸金所表示將退出P2P行業,表明監管部門給網貸平臺備案的希望日漸渺茫。
2018年6月-2019年6月全國P2P行業待還余額統計

資料來源:智研咨詢整理
P2P模式的初衷是實現個人對個人的借貸,利用互聯網技術,降低融資活動的交易成本,提高社會閑散資金的利用率,滿足普惠金融的需求。
但在實際操作中,P2P模式有明顯的缺陷,尤其在經濟下行周期中,個人投資者風險難以分散。同時平臺方管理的限制造成P2P市場不穩定因素眾多。
1、平臺方不能設立資金池、不能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每一筆交易需要一一對應,即使平臺方對投資者投資每個項目的金額設定上限,如果該項目發生兌付問題,投資者的風險仍然不能得到有效分散。
2、網貸平臺只承擔信息中介、不承擔信用中介,不能為平臺上的項目兜底,個別風險事件發生后容易造成投資人信心的大面積崩塌,形成流動性風險。
3、從海外網貸平臺發展經驗來看,資金端也有機構化的趨勢。在經濟景氣情況下,投資者能在網點平臺上獲取較高的回報,但經濟周期下行中個人投資者無法對風險進行有效分散,或面臨嚴重損失。
對于平安集團旗下的陸金所,申請消費金融牌照是轉型的可行方案,但大部分網貸平臺并不具備申請金融牌照的實力。雖然網貸行業的發展遇到了種種問題,但其普惠金融的實踐不能被全盤否定。部分資質較好的平臺積累了一定的資產端能力,能為個人客戶和小微企業提供普惠金融服務。通過將資金端從個人投資者向金融機構轉移,網貸平臺可繼續發揮在資產端的能力。
部分P2P平臺從2018年就已經開始轉型,向金融機構尋求資金端的合作。目前關于助貸的監管要求尚未明確,對于想繼續經營下去的P2P平臺,助貸模式會成為其主要轉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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