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2020年2月12日,福建省省財政廳先行安排2020年融資擔保風險補償資金5000萬元,支持各地融資擔保機構開展業務,幫助中小企業戰疫情、渡難關。
根據相關政策,將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貸款(不超過1000萬元)的擔保業務納入省再擔保分險范圍;由省財政負擔省再擔保免收的擔保費和向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繳納的再擔保費;對擔保貸款到期還款暫時遇到困難的受困企業積極推動給予續貸或延期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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