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質監局近日公布,為優化本市營商環境,本市取消14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審批。
取消建筑鋼管腳手架扣件、輕小型起重運輸設備、廣播通信鐵塔及桅桿、水工金屬結構、港口裝卸機械、救生設備、集成電路卡及集成電路卡讀寫機、制冷設備(不含標定容積500L以上大冰箱)、空氣壓縮機、燃氣器具(不含燃氣灶和燃氣熱水器)等產品許可受理、審查、審批工作。同時,防爆電氣、標定容積500L以上大冰箱(制冷設備產品冷柜單元中家用冰箱冷柜產品)、燃氣器具(家用燃氣灶、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燃氣采暖熱水爐)產品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
此外,自12月1日起,內燃機、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公路橋梁支座、防偽技術產品4類產品由省級許可審批部門審批發證,12月1日前受理的申請由市場監管總局完成審批發證程序。同時,實施工業產品許可管理的24類產品取消發證前產品檢驗,改由企業提供產品檢驗報告。省級許可部門負責審批的產品除危險化學品外,均采取“先證后核”審批方式,并根據申請人意愿實施告知承諾審批;對于期滿換證、名稱變更等生產條件未發生重大變化的,可以按“先證后核”方式實施審批。(記者 高健)
轉自: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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